医保病员入院通知

时间:2012-12-22 浏览量:3231 来源: 作者:

尊敬的医保病员:

  欢迎您到我院就医,我们将竭尽全力,为您提供合理、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为了保证 您的顺利就医,敬请了解以下内容:

  一、凡市、区参保病人住院三天内请将医保证、医保卡、新合证交到医院入院登记窗口进行医保登记。

  二、您入院时,须交纳预付金,预付金主要用于支付:起付费(三甲医院起付标准)、特种自付、自费药品(诊疗、治疗 )等费用。

  三、报销比例

  职工报销比例:报销范围内减去起付线在职82%,退休86%。

  居民报销比列:报销范围内减去起付线成人50%,学生55%。

  统筹支付:(费用总额 - 起付费 - 特种自付 - 全自费)×报销比例

  个人支付:费用总额 - 统筹支付

  四、出院时,您需到医院财务结算处窗口结清个人应付的住院医疗费用,其余部分医院与各医保部门进行结算。

  五、异地的参保病人执行四川省医保相关政策,出院时全额结清费用回当地社保部门报销。 若原地要求盖章的,请带上身份证、出院病情证明书到医院医保办审核后盖章。

  六、其他详细医保政策,请在住院期间到医保办窗口、各相关住院临床科室咨询;您还可拨 打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:0813-8110432,各区县新合中心电话:自流井区0813-2110832;贡井区0813-3319787;大安区0813-2210635;沿滩区  0813-3800998;荣县   0813-6201113;富顺县0813-7218326;并可参阅医院的医保宣传栏。

 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,请直接联系我们0813-2407242 0813-8202611,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


急救电话:0813-120  预约电话:0813-2401126、0813-2401026 投诉电话:2300337 联系电话(传真):0813-2202665  电子邮箱:zg_120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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