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自贡市十大道德模范事迹之六:李模林先进事迹

时间:2015-12-16 浏览量:4266 来源:市文明办 作者:

百姓心中的“活雷锋”

——原城关中学学生 李模林

 

李模林,男,出生于19901019日,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正义村18组(小地名染坊)人,现就读于成都天一学院,大二年级学生,共青团员,祖辈务农。祖父曾担任过生产队队长(现在的村民小组组长),乐善好施,颇受村民拥戴;父亲继承其祖父德行,为人善良正派,乐于助人。李模林从小受着祖辈诚实善良、喜做好事善事的熏陶,从初中到高中,一直担任着班级里的纪律委员、生活委员。李模林是家里唯一的男孩,上面两个姐姐已远嫁山东、河南。母亲身患癌症,手术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,家庭经济拮据,月收入不足700元。

县境内有一供应县城居民饮用水水源的釜溪河,其支流百里冲河流经李模林家门前(相距约200米),河宽近20米,水深约2.5米,河上未架桥,当地村民为渡河方便,绑有一个竹筏,绳系两岸,过河人上得竹筏需用力拉紧绳索牵引竹筏才能去到对岸。

2012324,春日融融。下午,家住兜山镇场镇社区的陈秉先(女,58岁)相约女伴李佑香、曲锡芬、陈建芳、郭帮芬等共6人(均为50岁以上妇女),前往百里冲河对面的杨家山踏青采野菜。年已60岁的郭帮芬身边还带着7岁的孙子王磊。

一行人来到正义村18组百里冲河渡口马云沱,决定借助竹筏渡河。由于竹筏容量有限,全不会水的陈秉先、李佑香、曲锡芬、陈建芳、郭帮芬并带着孙子共五人第一批先行踏上竹筏。

上了筏后,郭帮芬7岁孙子王磊坐在竹筏最前端,离岸约5米后,王磊玩起水来。郭帮芬怕孩子掉入水中,忙倾身前去阻止,于是,竹筏失衡,倾刻倾覆河中,筏上5人全部落水。尚未上筏的岸上两名妇女见状大呼“救人!”此时,时值学校放归宿假回家拿生活费的李模林正好要到河边取物,听到呼救声急速奔向河边,除见3个人头在河中沉浮起落外,还另见一双大手擎着一个男孩也在不断起落!李模林来不及多想,甩掉随身携带的钱包和脚上的鞋子,一头扎进出口河里,凭借儿时河中洗澡游泳练就的水性,冷静地第一个从郭帮芬手上接过男孩,将其放在筏中央,又一手将筏拉近,将正在深水中沉浮挣扎的4名妇女一一救起让其扶在竹筏周边,用尽最后力气将承载有5人重量的竹筏使劲推向岸边,落水5人全部获救!

上得岸后,惊魂方定的李佑香等人不断向李模林道谢,并反复询问其姓名,李模林只是笑笑说:“不用谢,大家没事就好,谁见了这种事都得施救的!”为了表达谢意,李佑香等人翻遍衣兜凑足120元现金,一定要送给李模林作为酬谢,李模林坚辞不收,淡然地带着一身湿水,冒着初春的寒意回家换衣服去了。

李佑香等人见李模林坚持不收酬谢,便执着地循着李模林回走的足迹找到离岸不远的他家,在门外多次呼喊仍不见回答后,便将钱放在李模林屋外的院坝里,心存感激地离开了李家。待李模林换好衣服出得门来,见到了院坝里的120元现金,从小受到良好品德熏陶的李模林以为,见义勇为、帮助别人是每个青年人应具备的美德,奉献是不能有索取的私念的。由于第二天要赶去学校上课,于是,他将钱交给父亲,嘱托他亲自将钱送回去。第三天,李模林父亲趁赶集去到兜山镇上,找到了被救的陈秉先、李佑香等人,亲手将钱如数地归还了他们。李佑香十分感动地说:“真得感谢你儿子,我是落在水的最深处,已经吃了好几口水了,若不是你儿子的及时施救,早都没有我李佑香了!”

2012年秋,李模林考入四川天一学院,有着良好品德的李模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主动参加了该校的“大学生对外服务社”,并任社长,集聚社员180余人,经常带领他们到校外的三星镇敬老院为入住的300余位老人慰问演出、拆洗被褥等。由于在校表现突出,被学校表彰为20122013学年度学生会工作“先进个人”和“积极分子”。

李模林先后被评为富顺县见义勇为公民、见义勇为好学生;自贡市优秀共青团员、见义勇为好学生、见义勇为美德青少年、感动十大人物之一;四川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。2013年荣获第三届富顺县见义勇为道德模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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